流溪河生态补偿方案开始征求意见 4区20个镇街村民将有专项生活补贴
近日,市水务局编制的《广州市流溪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公示,这也是广州有关生态补偿出台的首个方案。《方案》明确,设立流溪河流域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对从化、花都、白云、黄埔四个区的20个镇(街)以及流域内的6个市属林场进行生态补偿。保护区内村民因流域实施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而减少的收入,以生态补偿专项生活补贴的方式发放。
根据《方案》,每年市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广州市流溪河流域生态补偿的专项资金;各区按广州市各区地方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筹集上解。具体来说,各区上解比例根据各区人均GDP与全市人均GDP的比例来设定,这样黄埔、越秀、天河需要交的比例最高,从化、白云、增城需要交的比例最少。
《方案》规定,补偿资金分配到区级以及市属农(林)场、管理处。其中,对市属农(林)场、管理处的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占广州市流溪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总额的2%,其余98%为对流域内各行政区的生态保护补偿资金。
具体来说,流溪河流域生态保护区内村民因流域实施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而减少的收入,以生态补偿专项生活补贴的方式进行发放。但具体标准和实施方案由流域内各区制定。对流域内各区的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又分为基础性补偿资金和激励性补偿资金两部分,两者比例分别为60%和40%。其中,激励性补偿金额主要依据流域各区的年度生态保护绩效(包括河流水质和森林涵养两方面)进行分配。如当年度各区的流域水质未达到100%,根据水质具体情况进行倒扣。
补偿范围
《方案》所指的流溪河流域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流溪河自源头至下游南岗口与白坭河交汇处的所有干支流的集雨范围。涉及的生态保护范围包括两类:
第一类为流溪河流域内从化区、花都区、白云区、黄埔区四个行政区所辖的12 个镇、8个街道,具体为从化区的街口街道、城郊街道、江埔街道3 个街道,良口、温泉、吕田、鳌头、太平5 个镇;花都区的花东镇、花山镇;白云区的石井街道、均和街道、永平街道、嘉禾街道、同和街道5个街道以及江高、人和、太和、钟落潭4个镇;黄埔区的九龙镇。
第二类为流溪河流域内的6 个广州市属农(林)场、管理处,具体为大岭山林场、流溪河林杨、华侨农场、帽峰山林场、横江农场(横江公司)和黄龙带水库管理处。